记账后修改凭证的方法根据已记账凭证的状态不同而有所区别。以下是详细步骤:

未审核的记账凭证

记账后如何修改凭证

可以由凭证填制操作员直接进行修改并保存。

已通过审核但未记账的凭证

审核操作员在“总账系统”/“凭证”/“审核凭证”功能窗口中进行“取消审核”操作后退出。

填制凭证操作员进入总账系统,在“填制凭证”功能中调出该张错误凭证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保存退出。

审核操作员再次进入总账系统,在“总账系统”/“凭证”/“审核凭证”功能窗口中重新对该张已修改过的凭证进行“审核”操作。

已记账但未结账的凭证

利用系统提供的“反记账”和“反审核”功能,即取消“记账”和“审核”后直接修改。

在“总账系统”窗口中,单击“期末”/“对账”菜单项,打开“对账”操作窗口,按下快捷键“Ctrl+H”键,激活“恢复记账前状态”功能,然后退出“对账”窗口。

单击“凭证”/“恢复记账前状态”菜单项,弹出“恢复记账前状态”操作窗口,在“恢复方式”中选择“月初状态”项,输入主管口令,单击“确定”按钮,系统将恢复为记账前状态。

按照上述第二种凭证的方法,调用错误凭证进行修改,再进行“审核凭证”和“记账”功能的操作。

已结账的凭证

需要结账人反结账,记账人反记账,审核人反审核,制单人重新修改。

建议

未审核和已审核未记账的凭证:建议先取消审核,修改后再重新审核,以确保凭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已记账但未结账的凭证:建议先恢复记账前状态,修改后再重新记账和审核,以避免影响之前的会计记录。

已结账的凭证:由于已结账的凭证涉及更多的财务数据,建议先反结账,修改后再重新结账和审核,确保所有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在进行凭证修改时,务必仔细检查修改内容,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修改原因和日期,以便日后审计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