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渤海银行贵宾: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2024年第11号公告精神,我行决定积极配合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对特定存量房贷利率实施批量优化。现将具体调整方案及操作细节公布如下:

一、调整原则

渤海银行发布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批量调整操作细则公告

本行将依照市场化与法治化原则,依法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旨在保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客户在利率调整过程中享受到便捷服务。

二、调整对象

本次调整适用于2024年10月25日前已发放未结清或已签订未发放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多套及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部分)。具体调整对象如下:

(一)纳入调整范围

1. 贷款利率以LPR为基准并加点(包括负加点)的浮动利率贷款,且加点幅度超过-30BP。

2. 原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贷款,若执行利率高于最近一个月LPR-30BP,且客户已转换为以LPR为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

(二)不纳入调整范围

1.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及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 加点幅度不超过-30BP的贷款。

3. 仍维持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的贷款。

三、调整实施

(一)对于符合条件的浮动利率贷款,我行将主动发送调整通知,客户若不同意,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反对。未反对者视为同意调整,我行将于10月25日执行调整。

1. 对于北京、上海、深圳以外的地区以及这三个地区内的首套房贷款,将统一调整为LPR基准下-30BP。

2. 对于北京、上海、深圳的二套房及以上贷款,将调整至当地二套房贷款加点下限。

(二)对于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贷款,客户需主动申请转换为浮动利率贷款,我行将于10月25日统一调整。

(三)自10月12日起,北京、上海、深圳的客户可查询贷款质,若符合条件,可申请转为首套房贷。

四、客户关怀

(一)调整完成后,我行将通过短信通知客户。如短信发送失败,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查询调整详情。

(二)客户可继续申请贷款类型转换或二套转首套,符合条件的即时调整。

(三)本次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客户警惕诈骗,保护个人信息。

(四)我行承诺提供公平一致的服务,确保客户权益。

如有疑问,请拨打95541或联系贷款经办机构。感谢您对渤海银行的支持!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