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发文强调:加强小微企业续贷政策支持力度
【金融监管新动向】9月24日晚,我国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新通知,旨在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推动续贷工作质量提升。
通知要点如下:
1. 创新金融服务方式。金融机构需针对小微企业的运营特、风险状况及偿债能力,提升贷款服务模式,灵活设定贷款期限,多样化还款方式,扩大信贷资金支持范围。同时,持续研发续贷产品,完善功能,并加强管理。
2. 强化续贷支持。对于贷款到期仍有融资需求但暂时资金紧张的企业,金融机构将在其主动申请下,依市场化及法治化原则提前开展贷后评估,符合条件的予以续贷。
3. 规范续期贷款风险分类。依据金融资产风险分类标准,对续贷企业进行综合评估,正常类贷款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维持原风险分类。
4. 加强续贷风险管理。金融机构需建立完善的续贷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并提升对续贷业务的风险监控和管理。
5. 完善尽职免责机制。建立尽职免责制度,优化内部流程,提升信贷人员的积极,确保“应免尽免”。
6. 提升融资服务效率。金融机构应加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优化业务流程,增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验。
7. 阶段扩大续贷对象范围。对于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大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小微企业续贷政策执行。
此外,金融监管总局负责人对新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强调该政策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所作出的调整,旨在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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