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金融、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的基础上,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出台了《关于做好续贷工作 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全面提高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效能。

《通知》的核心内容涵盖:续贷服务面向所有小微企业开放,贷款到期且确有融资需求同时遭遇临时资金困难的企业均可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经营贷款均可续期;续贷政策临时扩展至中型企业,期限定为三年;优化贷款风险分类标准,对合规经营、信用良好的企业续贷时,不单独调整风险分类;要求银行完善续贷尽职免责制度,简化流程,减轻信贷人员负担。

此举将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助力企业顺畅产供销循环,维持和扩大经营规模。金融监管总局将加强对续贷政策落实的监督指导,推动银行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政策速递 | 最新续贷政策发布,全面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针对《通知》的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受了媒体采访。

问:请问《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金融监管总局始终遵循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指示,高度重视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基于2014年原银监会推出的续贷政策,结合当前实际情况,我们对续贷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以满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问:《通知》对续贷对象有哪些新的规定?

答:《通知》鼓励银行丰富续贷产品,优化服务模式,明确各类贷款均可续期。所有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且面临临时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均可申请续贷。

问:《通知》在续贷风险分类上有哪些新规定?

答:《通知》指导银行合理分类续期贷款风险,优化正常类资产分类标准,确保对合规、信用良好的企业续贷时,不单独下调风险分类。

问:续贷政策如何惠及中型企业?

答:《通知》将续贷政策阶段扩展至中型企业,期限暂定三年,对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银行可参照小微企业政策办理续贷。

问:《通知》对续贷尽职免责制度提出了哪些改进措施?

答:《通知》要求银行完善续贷尽职免责制度,优化流程,强化内部控制,明确免责情形,激励信贷人员积极,构建长效的信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