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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新措施,允许市民将商业房贷变更为公积金房贷,即“商转公”房贷。这一信息首次由“成都发布”公众号对外披露。
根据新政策,申请人须满足诸多条件,包括正常缴存公积金、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次数不超过两次等基本要求。同时,申请人须在成都仅有一套房产,且该房产的商业贷款尚未结清,已取得《不动产权》或《房屋所有权证》,且未设立其他抵押或居住权。
成都公积金中心创新实行“以新代旧”的资金运作方式,操作“商转公”房贷。具体流程是:一旦“商转公”房贷申请获得批准,房产将进行顺位抵押登记,随后贷款资金将直接划入原商业贷款银行账户,专项用于提前偿还商业贷款。
与传统的“先还款后贷款”方式相比,“以新代旧”模式显著减轻了申请者的财务压力,主要体现在:一方面,申请者无需自行筹集资金偿还商业贷款,免去了临时筹款的难题;另一方面,申请者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次结清或保留部分商业贷款,从而构成纯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与商业贷款的组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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