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10月17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详解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的最新措施。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在会上透露,根据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金融监管总局正积极推进“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具体措施包括三个方面:首先,确保所有商品住房项目贷款纳入“白名单”,实现“应纳尽纳”;其次,对已纳入“白名单”的项目,商业银行需“应贷尽贷”;最后,优化贷款资金拨付流程,确保“应拨尽拨”。

以下是发布会要点整理:

记者提问:自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建立以来,对房地产项目融资和房屋交付提供了有力支持。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请问金融监管总局将如何具体执行?

金融监管总局全面实施商品住房贷款‘白名单’政策 确保项目资金‘应进尽进’

肖远企副局长回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房地产工作,今年初我们与住建部门合作,建立了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将合规项目纳入“白名单”,增强金融机构对这类项目的融资支持。

针对中央政治局会议的最新要求,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 将所有商品住房项目贷款纳入“白名单”,确保“应纳尽纳”。以广东珠海一住宅项目为例,通过融资协调机制,该项目得以复工并成为畅销楼盘。

2. 确保“白名单”项目“应贷尽贷”。我们指导银行加大贷款投放力度,提高审批效率,确保贷款及时发放。

3. 优化贷款资金拨付方式,实现“应拨尽拨”。商业银行可根据项目公司用款计划,提前发放贷款至监管账户,确保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截至10月16日,已审批通过“白名单”项目贷款达2.23万亿元,预计2024年底将超过4万亿元。我们将继续优化“白名单”项目融资机制,确保合格项目“应纳尽纳”,已审贷款“应贷尽贷”,资金拨付“应拨尽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