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可行性与法律限制
土地使用权能否作为抵押品进行贷款?
土地使用权的抵押贷款是可行的。
该类贷款主要分为三种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以及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尽管类型各异,但贷款的办理流程大致相同。
相关法律要点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 明确,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亦随之抵押。反之,若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亦须抵押。
第三十四条 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时,抵押双方应签订抵押合同,且合同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要求,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抵押,需依法办理抵押登记。
第三十六条 规定,若抵押人到期未履行债务,或在抵押合同期限内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取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依法办理过户登记。
第三十七条 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收益,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三十八条 规定,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其他原因消灭时,应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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