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制约,我国农户面临的融资难题和昂贵成本,已成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显著障碍。

农村金融增量改革与农户融资约束的现状

深化金融支持,缓解农户融资难题,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2006年之前,农村金融改革主要针对现有金融机构进行调整,但由于这些机构的外生特征,缺乏与农村社会信用体系的融合,导致其服务对象和服务模式未能有效适应“三农”需求。改革呈现出明显的自上而下特征,未能摆脱重城市轻农村的传统思维,农户融资约束问题未得到有效缓解。2005年起,中西部五省(区)开展民营小额贷款公司试点,2006年银监会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标志着农村金融增量改革的启动。随后,增量农村金融机构如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迅速发展。

然而,这些增量机构在缓解农户融资约束方面的效果并不显著。村镇银行服务模式单一,小额贷款公司产品创新能力有限,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受限,农户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

农村金融增量改革缓解农户融资约束效果不佳的原因

增量农村金融机构的外生是农户融资约束难以缓解的关键。改革仍沿袭自上而下的强制制度变迁方式,缺乏市场主体自发创新,导致农村金融体系与农村资源禀赋结构和经济发展阶段不相适应。

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目标偏离,小额贷款公司定位不清,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缺乏良好政策环境,这些都是导致农户融资约束难以缓解的原因。

外生农村金融机构难以与农户建立信用关系,且超越了农村的现实条件和发展程度。

增量农村金融机构内生成长缓解农户融资约束的建议

农村金融增量改革应从农村经济结构和发展阶段出发,走渐进式、适应改革之路,培养增量农村金融机构的内生成长理念,增强其自生能力和服务农户的主动,为内生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