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并非任何时候都能全额提取。只有在特定情形下,如职工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去世或被宣告死亡等,才允许全额提取。

即便符合全额提取的条件,通常提取的理由也限定为“偿还购房贷款本金”,而非直接提取全部余额。以杭州市为例,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时,可提取的金额为截至申请提取当月的账户余额。

总体而言,公积金贷款余额的提取并非毫无限制,具体规定需参照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法规执行。

详解公积金提取流程与步骤指南

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如下:

一、职工一次付款购买自住房时,提取公积金需材料之一:

1. 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 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二、职工贷款购买自住房时,提取公积金需材料之一:

1. 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首付款、借款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 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或首付款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三、职工购买二手房时,提取公积金需材料:

1. 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原件及复印件;

3. 如采用贷款方式购房,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四、夫妻购房提取公积金:

1. 若双方均缴纳公积金,主购房人应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方可办理;

2. 主购房人首次提取时需提供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首次提取时除提供材料原件外,还需出具结婚及主购房人的支取记录单;

3. 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价;

4. 若主购房人未缴纳公积金,无法提供支取记录单,配偶提取时,须由主购房人单位开具未建立公积金的证明。

五、约定提取(仅限已办理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申请):

1. 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向人力行政部景-倩或曹*明索取);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提取记录单(仅限之前办理过公积金提取的职工持有,如之前未提取过,请按上述情况提供材料办理提取,并在约定提取申请书上填写联名卡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