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是一种融资方式,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交给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或财产权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以下是可以作为质押物的几种类型:

1. 动产质押:

什么可以质押_2

易变现、易保值、易保管的动产。

出质人享有的,可以流通、转让的所有权或依法处分权。

2. 金钱质押:

特定化的金钱,如保证金等形式。

3. 权利质押:

汇票、本票、存单等证券债权。

国债、金融债券、大企业债券等债券类证券。

股份、股票等股权。

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知识产权。

其他依法可以转让或质押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财产都可以作为质押物,例如土地所有权、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所有权或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等被法律禁止抵押或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