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是指由具有法定提案权的国家机关、会议常设或临时设立的机构和组织,以及一定数量的个人,向权力机构提出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它通常包括问题陈述、背景介绍、解决方案或建议的详细说明、可能的影响和预期结果等内容,涉及政治、法律、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议案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提出,包括案由、案据和方案等要素,并且需要经过初步审议、正式辩论、修正、表决、通过和公布等过程。

什么是议案

议案的特点包括:

制作主体的法定性:

只有特定的法定机关或代表有权提出议案。

内容的特定性:

议案内容必须属于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适时性:

议案必须在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举行会议期间提出。

必要性和可行性:

议案中的方案、办法、措施必须是必要和可行的。

议案与质询案不同,质询案是对被质询机关的工作提出质问,要求澄清解释,而不要求人大讨论并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