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公积金管理会推出新措施促进住房消费

尊敬的单位:为深化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方面的作用,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住房的通知》及福建省住建厅的相关措施,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就增强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及促进缴存人购买保障住房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对于已拥有一套住房并还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时,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0%。二、鼓励缴存人购买保障住房,在南平市购买此类住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15%。本通告自2024年10月21日起执行,由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具体解释。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2024年10月14日。

事关住房公积金!南平发布最新政策调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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