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关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操作细则公告
尊敬的重庆银行贵宾:
为响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健前行,本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及《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的相关规定,特此公告调整已发放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相关事宜:
一、调整对象
本次调整涵盖本行已发放的所有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多套住房贷款,以及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
二、调整标准
贷款利率将基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点浮动,加点值可为负。原利率加点值高于-30BP的贷款将调整至-30BP;低于或等于-30BP的贷款则保持不变。
三、调整实施
(一)为简化流程,本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自动对符合调整条件的贷款执行批量调整,无需客户额外申请。
(二)调整后的利率即刻生效,不影响之前已产生的利息。
(三)调整结果可通过手机银行、贷款经办行、956023等渠道查询。
四、其他说明
(一)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客户需先申请转换为LPR加点浮动的贷款,经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将按新规则调整利率。
(二)本次调整不包括公积金贷款、商业用房贷款及不符合规定的其他个人贷款。
五、注意事项
(一)若对批量调整有异议,请在2024年10月20日前提出书面申请;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调整。调整后7日内可申请撤销。
(二)本行在调整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未委托任何非官方渠道办理。请警惕诈骗,勿轻信非官方信息。
如有疑问,欢迎通过手机银行、贷款经办行、956023、营业网点咨询。尚未下载手机银行的客户,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安装。
特此公告。
衷心感谢您对本行的支持!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