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重庆银行贵宾:

为响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健前行,本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及《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的相关规定,特此公告调整已发放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相关事宜:

重庆银行关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操作细则公告

一、调整对象

本次调整涵盖本行已发放的所有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多套住房贷款,以及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

二、调整标准

贷款利率将基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点浮动,加点值可为负。原利率加点值高于-30BP的贷款将调整至-30BP;低于或等于-30BP的贷款则保持不变。

三、调整实施

(一)为简化流程,本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自动对符合调整条件的贷款执行批量调整,无需客户额外申请。

(二)调整后的利率即刻生效,不影响之前已产生的利息。

(三)调整结果可通过手机银行、贷款经办行、956023等渠道查询。

四、其他说明

(一)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客户需先申请转换为LPR加点浮动的贷款,经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将按新规则调整利率。

(二)本次调整不包括公积金贷款、商业用房贷款及不符合规定的其他个人贷款。

五、注意事项

(一)若对批量调整有异议,请在2024年10月20日前提出书面申请;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调整。调整后7日内可申请撤销。

(二)本行在调整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未委托任何非官方渠道办理。请警惕诈骗,勿轻信非官方信息。

如有疑问,欢迎通过手机银行、贷款经办行、956023、营业网点咨询。尚未下载手机银行的客户,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安装。

特此公告。

衷心感谢您对本行的支持!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