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如下:

详解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全流程指南

(一)职工前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咨询异地贷款事宜,中心将一次明确告知所需审核的资料清单。

(二)职工或其代理人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中心将根据职工的申请核实其缴存及贷款状况。对于未曾使用或已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中心将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收职工的异地贷款申请后,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核对《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的真实与完整。核实无误后,按照规定流程完成贷款审核与审批,并将结果反馈给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缴存地中心将对职工的异地贷款情况进行记录,并建立相应的明细台账。

(四)职工在异地还款期间,若公积金个人账户发生转移,原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应及时通知贷款城市及转入城市的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在接收职工公积金账户后,应立即更新异地贷款的标识和记录。

(五)若发生异地贷款逾期,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应协助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进行贷款催收,并根据贷款合同规定,可从贷款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中扣除相应款项以偿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