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申请农村信用社贷款所需满足的条件与资格
寻求**信用社贷款的借款人,须满足产品市场潜力、盈利能力、信贷资金规范使用及诚信守约等核心条件。此外,还需达到以下标准:具备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的能力,原有债务清理妥善,或制定了贷款方认可的还款计划。以下是具体要求的全新阐述:
一、确保具备按时归还本金及利息的经济实力,对已产生的贷款利息和到期本金做到基本清偿,若尚有未清偿部分,须制定并执行贷款方认可的还款计划。
二、除个体及无需工商登记的事业单位外,其他申请者须完成工商部门的年度审核。
三、在贷款社开设基本或一般存款账户,并存入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支付保障;同时,自愿接受贷款社对信贷及结算的监管,并定期提交经营计划及财务报表。
四、申请担保或抵押贷款的借款人,须提供合规的担保人、抵押物或质物。担保人需在**信用社有存款账户,具备良好经济效益和信用;抵押物则应符合《民法典》等法律规定,以不动产为主,具备商品属和易于变现的特点。
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应控制在70%以内。
六、针对固定资产、房地产等项目贷款,借款人须满足国务院规定的所有者权益和自筹资金比例,并按照项目管理要求,提供齐全、规范、有效的文件资料。
七、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外股本权益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
八、借款人须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申请贷款卡,并按时完成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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