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年度扶持对象资格与标准新解

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资格条件及补助标准详解

(一)农村危房改造扶持对象资格条件。

聚焦农村危房中的六类关键群体(依据民政局与农业农村局联合认定:包括农村低保户、边缘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以及因病因灾等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户和其他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住房安全的脱贫户),确立扶持对象需恪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援助住房风险最高、经济条件最困难的农户,确保其基本住房安全。

(二)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流程。

遵循农户自主申请、村民代表审议、村委会公示、镇级规建管办公室审核、镇审批的流程,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选定透明公正。在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保障流程的公开。村委会和镇需对评议通过的改造对象和分配名额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情况存档。

(三)农村危房等级评定。

依据相关技术导则和评定办法,各镇危房鉴定小组或村镇规建管办公室应采用简洁高效的程序,逐户进行危房鉴定,并填写认定表。鉴定过程中,禁止过度评估,以避免增加农户负担。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各镇鉴定结果进行核实。

(四)农村危房改造方法。

C级危房采取加固维修;D级危房可选择原地重建、异地重建或房屋置换。各镇应根据实际情况,推广低成本、短周期、安全高的加固技术,并以农户自建为主,对自筹能力较弱的农户提供兜底解决方案。

(五)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监管。

包括签订合同、确立质量标准、加强质量监管。农户和施工方需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镇规建管办公室负责现场巡查与监督,确保改造质量符合标准。

(六)农村危房改造面积限制。

针对资金自筹能力较弱的农户,建议先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再根据需求进行扩建。新建住房面积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附属设施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七)农村危房改造验收流程。

农户完成改造后,镇规建管办公室向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申请验收。相关部门联合进行验收,确保验收与拨款流程的及时和规范。

(八)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确认。

市农业农村局和民政局对验收合格的对象进行身份审核,并在市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纳入补助对象。

(九)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根据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等级等因素,合理制定补助标准,并在市网站公开。

(十)农村危房补助资金管理与监督。

严格管理补助资金,确保资金直达农户“一卡通”账户,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

(十一)农村危房改造时限要求。

每年底前完成新增六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

(十二)政策咨询与投诉举报。

联系电话:0728-6955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