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积金新政:二手房组合贷全面开放,10月8日起正式实施!
【郑州住房新策】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推出新措施,针对二手住房市场,推出公积金与商业贷款组合业务,旨在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元化的住房贷款选择。
一、组合贷款新定义
所谓存量住房组合贷款,即公积金中心与商业银行针对同一二手住房,分别向购房者提供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个人住房贷款。
二、申请门槛与材料
意向申请者需同时满足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的贷款条件,并同意将所购住房抵押给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作为共同担保。申请时需按照双方贷款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三、办理流程新规
若所在区域设有交易资金监管平台,将按照郑州市相关规定监管资金,并遵循以下流程:提交贷款申请、签订买卖合同及资金监管协议、审批发放贷款、办理交易手续、抵押登记以及交易资金结算。
四、贷款审批要点
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与商业贷款金额、利率、期限、比例及还款方式,将分别按照各自政策执行,但还款期限需保持一致。若两者政策有差异,则以约定为准。
五、其他注意事项
包括房屋总价认定、贷款金额占比、还款能力评估、抵押登记流程、注销抵押登记、交易取消后的利息处理以及业务流程的调整等,都有详细规定,确保贷款业务的顺利进行。
本次政策调整,为二手住房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加灵活的贷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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