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名义贷款营销短信滥用现象分析与防范措施
昨日,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执法队伍主导实施“清链3”专项行动,针对及贷款中介领域进行深入调查。此次行动意在打击侵犯消费者、破坏市场秩序的不法产业链。
同步打击19个关键点位
“尊敬的客户,我行可为您提供67.8万元授信,10月31日到期,适用于日常消费、房屋装修、生意周转,咨询利息请回复1,办理请回复2,如不感兴趣请回复R。”这样的借贷短信,真的是来自工商银行吗?如果不是,它为何会出现在消费者的手机上?
执法部门在前期案件调查中发现,一家服务商的主要客户是贷款中介。该服务商不仅提供短信内容定制服务,还涉嫌协助贷款中介伪装成银行发送商业推广短信,以此诱使消费者申请贷款。短信接收者的手机号码,或是中介自行搜集,或是通过“号码魔方”软件生成。
服务商在明知客户非银行机构的情况下,依然协助其以银行名义发送短信,涉嫌虚假宣传。这种行为不仅打乱了市场秩序,也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
在此次行动中,执法部门确定了上海地区19个贷款中介关键点位,并组织了116名执法人员进行同步检查。检查结果显示,12家贷款中介涉嫌利用该服务商以银行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还有1家信息公司涉嫌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
两大违法行为显著
执法过程中,两大违法行为尤为突出。
一是商业推广中的虚假宣传。贷款中介冒用银行名义,通过、AI电话等方式拉客。一旦消费者表示兴趣,中介便通过电话或微信等方式进一步接触,并在成功贷款后收取服务费。
二是非法搜集和使用个人信息。一家贷款中介未经同意,通过微信购买数千条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贷款意向银行等,并使用支付宝支付费用。市场监管部门强调,对非法搜集和使用个人信息采取“零容忍”政策,并将继续加强执法力度,共同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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