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潮中,部分不法之徒试图将非法所得及其收益通过巧立名目、遮掩真相的手法,乔装打扮成合法财产,此类洗钱行为不仅败坏社会道德风气,侵蚀国家法治基础,更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为更严重的犯罪活动埋下隐患,实乃害莫大焉。

集安市局紧跟部、省厅及通化市局的决策部署,以“警地融合”“警民融合”为抓手,始终将打击洗钱犯罪作为工作重点,全力切断犯罪链条,有效遏制了犯罪源头,成功破获洗钱案件7起,抓获嫌疑人10名,追缴资金140余万元,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深挖线索,精准打击犯罪

集安市公安局精准磨砺‘经侦利刃’,全力严打洗钱犯罪活动

2024年,集安市局在复盘孙某等人贷款诈骗案时,通过技术手段对资金、信息、物流进行分析,发现胡某名下银行卡资金流动异常,疑似涉及洗钱行为。局迅速集结警力,展开深入调查。

洗钱犯罪认定要求行为人具备双重明知,即明知资金来源非法,且明知其涉及上游犯罪。经过两个月的细致侦查,局查明胡某与肖某结识,知悉肖某从事贷款诈骗活动后,为谋取非法利益,胡某加入该团伙,并伙同王某转移诈骗所得。最终,胡某、王某分别被控转移资金370余万元和300余万元,均被提起公诉。

查实资金混淆,依法精准处置

2020年4月,集安市局在协助海关破获案过程中,发现尹某为首的洗钱团伙。尹某利用苗某、赵某办理的银行卡转移资金,企图混淆所得,逃避法律制裁。局迅速行动,扣押全部涉案资金,尹某、赵某、苗某等人因涉嫌洗钱罪被起诉并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