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可行性与法律规定
在日常生活里,我们都知道通过抵押资产来申请贷款是常见的做法,其中最普遍的抵押物便是房产。只有房产的合法所有者才能将其房产作为抵押。但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那么个人的土地使用权能否设为抵押呢?接下来,本文将为您揭晓答案。
一、土地使用权能否设为抵押
个人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作为抵押物的,以下几种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1. 通过出让方式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单独作为抵押物;
2. 通过出让方式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也需一同抵押;
3. 通过划拨方式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也需一同抵押。
以下几种国有土地使用权则不得抵押:
1. 通过划拨方式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2.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质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设施等;
3. 权属不明或存在争议的土地使用权;
4. 已被法院查封的土地使用权。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定义及条件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即抵押人)以其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转移占有,作为向债权人(即抵押权人)履行债务的抵押担保行为。抵押权人不会直接占有或使用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该权利仍由抵押人继续使用并享有收益。若抵押人无法在借款合同到期后偿还贷款,则土地使用权可能归抵押权人所有,或由抵押权人依法处理。鉴于土地开发周期长、贷款金额大且风险高,银行通常要求借款人将土地使用权或房产作为抵押,以降低贷款风险。
土地使用权抵押除了具备一般财产抵押权的法律特,如作为担保物权、以债务清偿为目的、具有不可分和附属之外,还有一些特殊法律特:
1. 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获得的合法权利,并且已经完成土地登记手续;
2. 土地使用权抵押并不会导致使用权转移,抵押人仍可继续占有和收益土地,仅在债务未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可依法处置土地使用权,此时使用权才会转移;
3.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也一并抵押。反之亦然,即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同时抵押,表明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一同抵押;
4. 土地使用权抵押需遵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5. 土地使用权人抵押土地后,并不失去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必须通知抵押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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