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抵扣怎么计算
增值税抵扣计算的基本公式是:
```
应纳税额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其中:
销项税额是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按照适用税率计算的税额。计算公式为:
```
销项税额 = 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适用税率
```
进项税额是指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时支付的增值税,这部分税额可以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抵扣。计算公式为:
```
进项税额 = 含税购买金额 (1 + 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
```
举例说明:
假设某企业购买原料,不含税价格为1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则进项税额计算如下:
```
进项税额 = 100元 (1 + 17%) 17% = 100元 17% = 17元
```
如果企业销售加工后的产品,不含税价格为200元,同样税率为17%,则销项税额计算如下:
```
销项税额 = 200元 17% = 34元
```
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
```
实际应缴增值税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34元 - 17元 = 17元
```
请注意,只有认证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进项税额才能用于抵扣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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