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信农商银行发布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操作细则通告
尊敬的客户:
为响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健前行,激发消费潜力,本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完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及《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现将降低存量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相关措施告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本行将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利率调整:
(一)本行已发放的用于住宅购买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商业贷款及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部分。不包括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部分以及商业用途房产贷款。
(二)当前执行利率超出LPR基准加点-30BP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
(三)贷款利率需为浮动利率形式,固定利率及基准利率贷款需先转换为浮动利率。
二、调整原则
(一)将所有执行利率超出LPR基准加点-30BP的存量房贷统一调整为LPR减去30BP。此次调整仅涉及原合同贷款利率的LPR加点部分,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二)对于采用基准利率或固定利率的贷款,客户需申请转换为浮动利率,并以最近一个月的LPR为基准进行加点调整,若调整后利率高于LPR减去30BP,则进一步调整至该下限。转换后不得恢复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
(三)利率调整自变更生效之日起执行。
(四)本次调整不包括不良贷款。
三、调整流程
为简化操作,本行将根据贷款定价方式采取自动调整或客户申请调整两种方式。
(一)自动调整。
对于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本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起自动进行调整,无需客户申请。若客户不希望自动调整,请于2024年10月23日前向贷款经办机构提出异议。
(二)客户申请调整。
对于基准利率或固定利率贷款,客户需在2024年10月23日前申请调整,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后,再按上述规则调整。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调整前利率仍按原合同执行。
(二)本行在调整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通过中介机构办理。
(三)调整完成后,将通过短信通知客户,敬请留意。
(四)未及时参与批量调整的借款人,可协商后随时调整,不追溯过往。
(五)如有疑问,请咨询贷款经办机构,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感谢您对本行的信任与支持!
恒信农商银行
2024年10月14日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