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证如何反批审_1
凭证反批审的步骤如下:
登录系统
以审核人身份登录系统,才可以进行反审核操作。
选择凭证
在账务处理窗口中,单击【凭证查询】,打开会计分录序时簿窗口。
选中需要反审核的凭证,单击菜单【编辑】->【审核凭证】。
反审核操作
在弹出的记账凭证窗口中,单击菜单【文件】->【审核】或按快捷键F3即可取消凭证审核标记。
或者,在会计分录序时簿窗口中,单击菜单【编辑】->【成批销章】。
批量反审核
打开【账务处理】->【凭证管理】。
设置好过滤条件,单击【确定】,过滤出待反审核的凭证。
在菜单【操作】的下拉框中单击【成批审核】。
在【成批审核凭证】窗口,单击选中【对已审核的凭证取消审核】,单击【确定】。
注意事项
反审核人和审核人需要为同一人。
反审核操作的前提条件是需要反审核的凭证所归属的期间是当前期间。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完成凭证的反批审操作。请确保在操作前仔细检查凭证的所属期间,并确保反审核人和审核人一致,以保证操作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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