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10月15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主要涉及两大调整:优化首付款比例及提升贷款上限。《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在优化首付款比例方面,市民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置自住房时,需满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的要求;若购买保障住房,则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

同时,提高贷款上限,将双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100万元,单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60万元。对于多子女家庭、各类人才等特定缴存群体,将继续实施支持政策。

福建福州上调公积金贷款上限:多子女家庭可享140万元高额贷款

关于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明确,在流动宽松或正常状态下,即上季度有2个月个贷使用率低于95%,双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单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流动紧张时,即上季度有2个月个贷使用率高于或等于95%,双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单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具体个贷使用率以福州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官网发布的调整公告为准。

目前,福州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流动状态均处于宽松或正常,因此,最高贷款额度执行双缴存人100万元、单缴存人60万元的标准。对于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房的刚需求缴存人,不受流动紧张状态限制,最高贷款额度按照福州住房公积金的最高标准执行。

此外,对于多子女家庭、各类人才等特定缴存对象,将继续实施支持政策。例如,符合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时,二孩家庭在计算贷款额度时额外增加2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为双缴存人120万元、单缴存人80万元;三孩家庭增加4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为双缴存人140万元、单缴存人100万元。各类专项支持政策将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