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推出新措施,旨在优化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向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转换流程,强化制度保障,缓解职工还款压力。该中心发布《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明确了在市行政区域内商转公贷款的具体操作和管理要求。

细则规定,已办理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并符合公积金贷款资格的缴存职工,可将商业贷款余额转换为公积金贷款。全市商转公贷款业务由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下属分中心、管理部负责。

符合条件的职工需满足以下条件:拥有不动产权、为原商业贷款借款人或配偶、无其他权利限制、还款记录良好且银行同意提前结清。商转公贷款分为“先还后贷”和“直接置换”两种模式。

温州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攻略:收藏必备指南

商转公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遵循本市公积金贷款政策,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申请时需提供相关资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

在商转公贷款过程中,若申请人婚姻状况发生变化,需按新规则办理。若未按时结清原商业贷款,将视为放弃商转公贷款申请。受托银行未按规定办理的,将追究其责任。

此外,商转公贷款业务将根据资金流动情况实行动态调控,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