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入库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暂估入账

当企业购买货物或材料,且收到货物但尚未取得对应的发票时,需要在月末根据送货单等单据进行暂估入库。

暂估入库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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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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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减暂估

下个月月初,需要对上月的暂估入账进行冲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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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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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发票后处理

当收到发票账单时,根据发票内容进行正式的入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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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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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企业可以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有效凭证。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提供的参考信息,具体操作可能因企业会计政策和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税法规定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建议遵循当地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并咨询专业会计师或税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