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盲目为他人做担保陷阱,防范法律风险
“有朋友找我做银行贷款的担保人,承诺贷款责任由他承担,只是需要我签字。面对这样的请求,你是否也会因亲情或友情而轻易应允?但一旦签字,潜在的风险便随之而来。”
在银行贷款业务中,担保人通常承担的是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银行有权向担保人追讨欠款,担保人需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即便担保人垫付了款项,也未必能从借款人那里追回。
最终,资金是借款人使用的,但债务却落在担保人身上。
面对此类请求,请冷静分析,评估这笔贷款是否在您的承受范围之内,以及借款人是否有能力偿还。切勿轻信“签字后无需负责”的承诺,一旦签字,便具有法律效力,您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请谨慎对待担保请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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