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建安票怎么开
营改增后,建筑安装企业在开具建安发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发票格式
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开具,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等信息。
发票内容
在发票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的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若无法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或项目名称,可在备注栏用文字说明原因。
发票开具地点
建筑企业的发票要到工程所在地开具,并预缴税款。
税率选择
一般纳税人建筑企业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法(税率为11%)或简易计税法(税率为3%),并据此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发票抵扣
选择一般计税法的企业,进项票可以抵扣;选择简易计税法的企业,进项税不得抵扣。
法律依据
相关操作应遵循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规定,如《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
请确保在开具建安发票时,所有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发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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