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案件中,若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或裁定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限内向高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从而启动二审程序,此时一审判决或裁定暂不产生法律效力。关于上诉案件的审理时限,以下内容将为您揭晓答案。

探讨上诉案件审理期限的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

通常情况下,二审法院会在三个月内安排开庭,我国实行的是终审制度。

民事案件审理时限规定如下:

《民诉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二审法院审理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在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若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则由院长审批。

《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二审法院审理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在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刑事案件审理时限规定如下:

《刑诉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或二审法院审理的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派员出庭。二审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后,应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内查阅完毕,查阅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民事二审程序是指二审法院根据上诉人或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对尚未生效的一审民事判决或裁定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进行审理的步骤和方法。

1. 立案: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上诉材料和卷宗,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2. 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的情况下,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谈话。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和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需提前三天公告;审判庭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证人的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维持原判、改判或发回重审;

【7】宣判。

3.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或向二审法院提交书面材料,申请再审。

若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应制作调解书,在双方签收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