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资金短缺时,向银行申请贷款是一种常见的解决方式。然而,一旦贷款到期,借款人须按时还款。若无法按时偿还,借款人可向银行申请以物抵债。那么,银行在执行以物抵债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以下内容为您详细解答,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相关部门需建立和完善统一的抵债资产管理规范及具体实施细则,严格审查接受抵债资产的企业资格及资产范围,对资产接收、管理和处置等环节进行明确规定,明确各级商业银行在抵债资产管理中的责任和权限,统一规范损失责任,防范道德风险。同时,银行内部各部门应协同合作、互相监督,确保责任到人,建立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提升相关人员资产管理的责任心和积极,确保抵债资产管理措施得以有效执行。

以下财产通常不得用于债务抵偿:

银行实施以物抵债所需满足的条件与具体流程解析

1. 法律明文规定的禁止流通物品。

2. 欠缴或应缴税费与资产价值相当或超过的抵债资产。

3. 权属不清或存在争议的资产。

4. 伪劣、变质、残损或保存期限短的资产。

5. 已抵押或质押给第三方且无剩余价值的资产。

6. 被法律查封、扣押或以其他形式限制转让的资产(银行优先受偿权资产除外)。

7. 公益质的生活、教育、医疗设施等。

8. 法律限制转让或转让成本高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9. 已被征用的土地使用权。

10. 其他难以变现的资产。

在以下情况下,银行可采取以物抵债措施:

1. 债务人生产经营停滞或建设项目停工。

2. 财务状况恶化,面临停业、合并、转让等困境。

3. 已宣告破产,银行有权获得破产分配赔偿。

4. 强制执行程序无法获取现金资产,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降价处理仍无法成交。

5. 债务人或担保人处于只有通过以物抵债才能最大程度保全银行债权的状况。

银行在选取抵债资产时,应优先考虑产权清晰、权证齐全、具备独立使用功能、易于保管和变现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