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新措施,旨在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新政策包括:

调整存量房贷利率,指导商业银行对现有房贷利率进行有序调整,确保LPR加点幅度不高于-30BP,以减轻借款人的利息负担。

统一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再区分首套或二套房,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5%,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将参照执行。

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调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符合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最高可贷100万元,仅申请人本人符合条件的最高可贷60万元。对于多子女家庭和购买高品质住宅或绿色建筑的家庭,贷款额度可增加30%,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此外,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二孩及以上家庭在购买非首套房时,住房套数认定将减少1套。

该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