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怎么扣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10号),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住房公积金的扣除有以下规定:
扣除比例:
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缴存基数限制:
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超出部分处理:
如果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超出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申报流程:
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应将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填写在“专项附加扣除”一栏中,并在“住房租金、房贷利息、住房公积金”一栏中勾选“住房公积金”。
计算公式:
最终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专项附加扣除。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申报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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