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内部人员勾结外部人员违规放贷亿元引发坏账,多人被判刑责
银行界内幕交易浮出水面,张某与李某勾结,违规放贷高达亿元,导致巨额坏账逾期未还。
10月9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揭露了一起震惊金融圈的违法放贷案件。张某,一名银行对公客户经理,与贷款中介李某串通一气,违规向资质不佳的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亿元,引发多起坏账逾期。
张某,自大学毕业后即在一家银行任职,2015年起担任客户经理,专责处理客户贷款事宜。2019年7月,李某携客户造访,提出若张某放宽审核标准,他将介绍更多中小微企业来申请贷款,并承诺给予张某一定比例的好处费。张某同意后,两人展开合作。
李某利用伪造的财务报表和虚构的合同,为那些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中小微企业包装形象。张某在审查过程中,对李某提供的资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协助完善材料,确保贷款顺利发放。
最终,张某协助李某完成23笔贷款业务,总额达1亿元,张某从中获得逾30万元的好处费。然而,到2024年1月,其中2100万元贷款逾期成为坏账,张某辞职,银行随即报案。
宝山区检察院审查认定,张某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且在金融活动中非法收受财物;李某则伙同他人骗取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2024年9月4日,李某被以骗取贷款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提起公诉;2024年12月27日,张某被以违法发放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提起公诉。
2024年10月19日,法院判决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1万元;2024年9月18日,法院判决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案件中的其他涉案公司负责人也受到相应处罚。
在案件办理中,检察官发现银行在贷款调查和审核机制上存在漏洞,为此,宝山区检察院于2024年2月24日向该银行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完善员工行为排查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和风险预警机制,以及提升员工廉洁教育,以防止类似犯罪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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