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连银行积极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大背景下,该行于2024年10月14日宣布,将针对现有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施批量调整,以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健前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文件精神,大连银行现将调整细节公告如下:

大连银行全面启动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工作

一、调整对象

本次调整涵盖大连银行已发放的所有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次及多次购房贷款。以下贷款不在调整之列: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部分;

(二)购买商业用途房产的个人贷款;

(三)保持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

(四)逾期未还贷款;

(五)LPR加点幅度不超过-30BP的贷款。对于尚未取消二套房贷利率下限的北京、上海地区,二套房贷利率不得超过当地政策规定的下限。

二、调整时间

自2024年10月25日起,大连银行将启动批量调整工作,并确保于10月31日前完成系统处理。

三、调整原则

(一)北京、上海地区首套房贷利率高于LPR-30BP,以及其他地区相应贷款利率高于LPR-30BP的,统一调整至LPR-30BP。

(二)北京、上海地区二套房贷利率高于当地政策下限的,统一调整至下限。

(三)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需在调整前主动申请转换为以最近一个月LPR为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再按上述规则调整。

(四)原逾期贷款需在调整前清除欠款,方可参与调整。

(五)本次调整不涉及LPR重定价,仅调整利率加点。

(六)利率调整采取分段计息,新利率自调整日起执行,之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计算。

四、调整流程

(一)对于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银行将自动调整加点数值,无需借款人申请。若借款人不同意批量调整,需在2024年10月20日前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同意。

(二)以下情况需借款人主动申请,并在2024年10月23日前经银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于10月25日按规则批量调整:

1.原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贷款,现希望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

2.北京、上海地区原二套房贷利率贷款,现符合条件可转换为首次购房利率贷款。